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热作、农技(局、委、办、中心):
为加快热作标准化生产进程,推进热作产业发展方式转变,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农字〔2010〕143号)要求,决定在现有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基础上,再创建一批高水平,示范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园。为确保按时完成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及条件
范围:全省热带作物、热带水果。
条件:符合《海南省热带作物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管理办法》认定条件。
二、进度安排
(一)3月底前,各市县完成示范园创建单位申报、初选,并将申报材料、《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认定申请书》各一式二份加盖公章于3月30日前上报省南亚办。
(二)4月份,省南亚办组织专家评审组实地评审。
(三)5月份,交流示范园创建工作经验。
(四)6月份,发布海南省第七批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创建单位名单。
(五)12月份,总结经验,交流学习。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县农业、热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职责,高度重视示范园创建工作,高标准完成今年创建工作任务。
(二)狠抓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示范园创建,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指导。各市县农业、热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园创建工作的指导,提高协调和服务能力,深入生产第一线,着重提高示范园集成应用先进生产技术和示范带动的能力,提高我省标准化生产水平。
(四)及时总结。各市县要及时总结示范园创建经验,加强交流学习,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五)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申报企业任何费用。
联系人:翟丽虹,联系电话:65337679。
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2月7日
联系人:王业国 13976779367
王友成 15248958623